随着银行发卡量的增加,关于信用卡案件的数量也逐渐增多。近日,南海区检察院昨日向媒体公布,该院近日受理了公安机关移送的一宗利用读卡器窃取他人信用卡信息,复制成伪卡后刷卡套现的案件。
据了解,2011年11月1日晚上7时许,马女士的手机上收到了三条短信,说她的信用卡于7时37分、38分、39分分别消费三笔,分别是15万、15万、7.8万元,合计消费37.8万元。
马女士立刻警觉逐渐的信用卡被盗刷了,随即便打银行客服电话查询,却无法查到是哪里消费的,于是他立即将卡报停,但卡内余额只剩700多元。打完电话给客服后,马女士马上拨打110报警。
后得知,原来包括她在内至少有11名受害者,而且都集中在桂城一带,其中甚至包括银行职员。接报后,桂城刑警中队于今年3月23日立案侦查。经查,犯罪嫌疑人梁某清(男,26岁,广东电白县人)、梁某杰(男,25岁,广东电白县人)等人有重大作案嫌疑。
两人随后被抓获,抓获两人时警方分别从两人身上各起获1枚黄金戒指,另从梁某清身上起获作案工具刷卡器1个。目前另有多名犯罪嫌疑人在逃。
经审理,2011年8月,犯罪嫌疑人梁某清、梁某武(在逃)、疯子(在逃)等人经过密谋后决定,由疯子提供读卡器,梁某清、梁某武负责进入西餐厅内窃取他人信用卡的信息及密码后交给疯子,最后由疯子负责复制伪卡套取卡内的现金。
随后,梁某清、梁某武分别来到南海桂城某西餐厅应聘成为餐厅服务员,两人利用担任服务员的便利,无间道窃取资料与密码,在帮客人刷卡付款的过程中伺机将客人的信用卡在自己随身携带的读卡器上刷一下,窃取信用卡内的信息,随后又趁客人在输入密码时在一旁偷窥,记录下信用卡的密码。
窃取了信用卡的信息和密码后,两人便将记录信用卡信息的读卡器及密码交给负责制造伪卡的疯子,疯子成功复制伪卡后,将伪卡交给犯罪嫌疑人梁某杰等人,由梁某杰等人负责在各银行的提款机上取现或到周边的金器店内购买金器。
经查,仅犯罪嫌疑人梁某清一人就成功窃取他人信用卡信息和密码约50余张,其个人从套现后的赃款中分得现金1万元、黄金约310克;犯罪嫌疑人梁某杰从中获利约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