阙某以帮其同事代办信用卡 为由,骗取其相关证件,之后便谎称将证件丢失了。然后,他拿着同事的信用卡疯狂购物、取现。近日,阙某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海沧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2008年2月,阙某骗同事杨某说要帮对方 代办信用卡,拿到杨某证件后,他冒用杨某的名义分别到兴业 银行和中信 银行办了一张信用卡,并疯狂购物、取现,骗取金额8650元。不久,阙某又以同样的手段,以万某的名义办了4张信用卡购物、取现,骗取金额8490元。
最终,银行在追债过程中发现阙某盗用他人名义办用信用卡,并且此时阙某已离职,银行立即报警。2009年10月16日,阙某在厦门市火车站广场被公安民警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