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金融委员会和金融监督院日前联合推出“预防信用卡公司过度扩张性竞争特别对策”,以整顿再次出现过热征兆的信用卡市场。
此次韩国金融监管部门制订的特别措施可以归纳为三个方面。
一是对信用卡公司的扩张性竞争行为实施严密监管。具体措施包括:将信用卡资产、信用卡发行数量以及信用卡市场营销费用设定为核心监管领域,并参照GDP增长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率、过去几年信用卡相关指标的平均增长率以及国内家庭负债状况为以上三大领域设置适当的年增长率目标,并作为监管用指标。要求信用卡公司主动申报每年和每月的营业增长目标,金融监管部门每周检查一次,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警告措施。
二是对持续进行过度扩张性竞争的信用卡公司将给予严厉制裁。具体措施包括:对那些在一定时间段内被多次发现有扩张性竞争行为的公司,金融监督院将对其进行特别检查;对那些确实存在违规行为的公司,将在一定时间内停止其发行信用卡的权利,并对公司最高领导以及相关职员进行问责。所谓违规行为包括“街头发行信用卡的行为”、“未经严格资质审查即发给信用卡或发放信用卡贷款的行为”。
三是加强对信用卡公司的资本健全性管制。要求信用卡公司的总资产不能超过自有资本的一定倍数,防止信用卡公司靠过度借款进行规模扩张;废除现行法律中信用卡公司“可在自有资本10倍范围内发行公司债“的特别优惠条款,防止过度负债引发系统性风险。
此次出台特别对策的背景,主要是因为韩国信用卡业自2010年又出现了过热的征兆。由于部分信用卡公司同银行“分家”,另有移动通信公司进入信用卡市场,市场竞争再趋激烈,违规经营行为不断出现。据韩国金融监管部门的统计,2010年,韩国信用卡总资产增长了14.7%,信用卡发行数量增加了9%,市场营销费用增加了30.3%,这些指标都远远超过前几年的平均水平。特别是对不符合条件的低信用等级人群的信用卡发放量,由2009年的64万件猛增到2010年的100万件,与此同时,信用卡贷款也出现了大幅增加的趋势。这些不正常的过热迹象导致了市场的关注,也引起了监管部门的警惕。韩国金融委员会称,在国内家庭负债规模超前,国际金融环境尚不稳定的情况下,韩国政府必须对信用卡市场采取预防性管理措施,以防止再次发生由信用卡导致的金融市场混乱。
据悉,韩国金融监管部门将在本月内制定具体的监管指标,并于年内修改相关法律,以使本次特别对策尽快实施并达到稳定市场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