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央行颁布的、将于2017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相关规定做出调整,带来了系列好消息。
一、关于透支利息
调整之后,日利率万分之五则变成上限,而下限则在万分之五上打七折,即万分之三点五。具体费率由发卡机构确定,因此选择银行很关键。
二、滞纳金改名违约金
央行取消了信用卡滞纳金,但这并不等于还不上也不用罚钱,而是改为由银行收取“违约金”,各银行收取比例不同。
三、关于ATM机取现额度
ATM机取现由现行每卡每日累计人民币2000元提高至人民币1万元。
四、关于免息还款期
新规取消了免息还款期最长60天的规定,由发卡机构自主确定。
五、关于最低还款额
新规取消了首月最低还款额不得低于当月透支余额的10%的规定,改由发卡机构自主确定。
六、关于信用卡盗刷
新规首次要求发卡银行通过商业保险和计提风险补偿基金等方式,对持卡人的非本人授权交易(盗刷)予以合理补偿,以保障持卡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