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信用卡普及,信用卡消费、信用透支取现等方式正逐渐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就在人们习惯这种便利的消费方式时,涉及信用卡诈骗的案件却不断攀升。
近日,大余县人民法院审结了6起信用卡诈骗案,全是恶意透支,透支金额从1万余元至4万余元不等。6名持卡人为自己的侥幸心理付出了经济代价不说,还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据承办法官介绍,由于持卡人自身法律意识淡薄,没有意识到信用卡透支后不还款的严重后果,多数人在办理信用卡时,仅注意信用卡的透支额度,并没有认清自身的还款能力,对信用卡犯罪的形式、方法、法律法规不了解,以至于银行下发还款通知书时不理不睬,认为只会影响信誉度,不构成犯罪。
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恶意透支1万元,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一般来说,每家银行都有规定的信用卡还款时间和最低还款额要求,逾期不还,银行将进行催收。如果在催收后3个月仍不还钱的,就可以推定其有主观恶意透支的故意。通过恶意透支方式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就要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