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透支信用卡后
东躲西藏的日子终于结束了
但迎接石某的不是冬天里的暖阳
而是一场法律对自己罪行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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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宣传进校园
2020年12月4日,是我国的第七个国家宪法日,11月30日至12月6日也是我国第三个宪法宣传周。为推动广大青少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建水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于12月3日来到建水县第六中学开展“阳光司法”进校园活动,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信用卡诈骗案,为旁听庭审的550名学生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宪法宣传课。
案情在线
2015年1月初,石某向银行申请了一张额度为10万元的信用卡,后以购买路虎汽车为由向银行申请将额度调高为50万元。申请成功后,石某将信用卡上的50万元全部刷卡消费,并申请分24期付款。在偿还了 24127.3元后,石某就一直未按期还款。银行工作人员采用各种方式多次催收,石某便以改变联系方式离开建水的方式逃避债务,逍遥法外。不曾想,躲债的日子并不舒服,为避开各种监查,石某只能东躲西藏,最后终于走投无路,在2020年6月17日10时10分,主动到建水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投案自首。
庭审现场
庭审在建水县第六中学阶梯教室中进行,面对严肃的法庭和一众旁听的师生,被告人石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当庭认罪认罚,并表示以后一定做个遵纪守法的公民,也告诫在场旁听的学生要努力学习,懂法守法,不要像自己一样为了一时痛快走上犯罪的道路。
经过审理,合议庭认为被告人石某恶意透支信用卡,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当庭判决被告人石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40000元。
法官说法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就本案为在场的学生展开以案释法,提醒青少年消费群体,信用卡以及网络平台推出的花呗、借呗、京东白条等无抵押贷款方式虽然方便快捷、可提前透支,但要合理合法使用,不要抱着“想刷就刷,想多久还就多久还,还不了就玩失踪”的心态,更不要存着恶意透支的愚昧想法滥刷滥用,最终换来法律的严厉制裁。并借此案教育广大青少年,要树立正确的物质观、金钱观、消费观,遵守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踏实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