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取用户信用卡信息,制成克隆卡刷POS机消费,一犯罪团伙共骗得90余万元。
记者今天获悉,二中院以信用卡诈骗罪终审判处白某等人有期徒刑13年等刑罚。据了解,类似案件在本市属首次出现。
2007年下半年,白某先后在广东、北京等地购买了“磁卡数据采集器”、“写卡器”及空白磁卡。
后白某伙同在广东东莞市做酒店收银员的魏某、郑某、陈某,用“磁卡数据采集器”窃取客人结账时使用的未设密码的信用卡磁条信息。
据白某交代,设密码的信用卡需先解密方能制作伪卡,有一定的技术难度,所以他们专门窃取不设密码的信用卡信息。
白某将采集到的信用卡磁条信息输到电脑里,再利用“写卡器”将信息复制到空白卡或废卡上,制成一张与真卡相同的伪造信用卡。
之后,白某通过网络找到张某等人。张某等先后向白某提供了多家公司的银行POS机,让白某刷伪造的信用卡伪造消费记录。银行根据消费记录解付资金后,白某等人将钱取出。
2007年11月至2008年4月间,白某等人利用这种方式,共计诈骗人民币90余万元。
记者从朝阳检察院了解到,由于多名持卡人被银行通知进行过刷卡消费,因此与银行间出现了纠纷。
银行经过调查,发现有争议的刷卡消费集中出现在某些公司内,因此向警方报案。
根据银行提供的线索,警方对涉案公司进行了长时间跟踪调查,掌握了商家与白某合谋套现的证据,最终将这个团伙一网打尽。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银行工作人员表示,由于信用卡还款有较长的周期,所以消费者与银行发生纠纷时,钱已经被终端的商户取走并与持假卡的人瓜分了。
据介绍,伪造信用卡诈骗钱财的案件目前非常罕见。
在该案中,嫌疑人从非法渠道购置先进的窃密和制卡设备,并在异地窃取持卡人信息,再串通下家商店合伙套现,流程分工明确,社会危害极大。
据了解,这起看似高科技案件的主犯白某,是一名初中毕业的80后打工仔。
白某向办案人员交代,他是看到网上有人在兜售“磁卡数据采集器”、“写卡器”等物品,于是想到利用这些工具行骗。与他合伙诈骗的,都是他的网友。
而为白某非法利用POS机提现的商户,则和白某六四分成。
新闻延伸
作案工具网上容易买到
日前,记者通过网上搜索发现,该案中用于作案的“磁卡数据采集器”等设备,在网上可以随意买到。
网上资料显示,此设备无需外接电源,只要磁卡从它的读取槽内划过,资料就被完整地保存下来,下载到电脑中。它可以存储2048条磁卡信息。
据介绍,“磁卡数据采集器”、“写卡器”等物品是给一些商家制作消费卡用的,目前在市场上没有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