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消费已成为现在社会的一种习惯,而信用卡透支的案件也愈来愈多。近日,一男子通过信用卡取现和刷卡消费的形式,信用卡透支本金108万元而被警方抓获。
据了解,今年44岁的赵某。由于经营不善,导致公司资金紧张。2011年,他伪造收入证明,以公司法人代表的身份,在某银行贵州省分行申请办理4张信用卡,以取现和刷卡消费等方式多次透支使用信用卡。
2011年12月29日,赵某已信用卡透支本金108万元,利息60余万元。在每月还款期限时,他都没有还款。今年年初,银行在进行催收时,发现他已更换了联系方式,不知去向,并且发现其公司资金存在严重问题。6月3日,银行向警方报警求助。
6月9日,警方在龙洞堡机场成功将因信用卡透支的赵某抓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恶意透支一万元,经发卡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其次,广大持卡人在使用信用卡过程中,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归还透支本息,避免不小心触犯刑法和出现不良的银行征信记录。
信用卡ABC提醒:银行在发卡时在审查申请人资料、资信状况、还款能力时一定要认真仔细、严格把关,从源头上避免恶意透支情况的发生。同时,消费者要慎重使用和办理信用卡,以免出现信用卡透支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