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制定的部分逾期全额罚息一直以来备受争议。王先生去年12月透支建行信用卡消费8026.16元,约定还款日是今年1月10日。他因记不清楚透支的具体数目因此只还了8000元。没想到,最近收到对账单才知道,他还欠银行26.16元,但为此却付了利息81.4元。他向记者询问,为什么自己欠下的利息比本金还要多?
对此,记者致电建行信用卡客服中心的电话热线,工作人员表示,银行业一向的规定是只要持卡人没有全部还款,所有透支金额都会充入账期,并对全部透支额征收罚息。因此这81.4元的利息,并不是26.16元欠款的利息,而是全部透支金额8026.16元的利息。
王先生对该行说法表示不满,认为这明显是霸王条款,例如,向银行借贷100元已还了99元,要计算利息,显然只能是1元的利息,怎么可能是100元的利息。而且,当初办卡时,银行对逾期部分欠款如何计息,没有任何风险提示。
提醒:这个案例给持卡人提示,如果因为短期的逾期消费额度要承担的全额计息方式按照合同法的原则来说,其实是不太合理的,当时可能持卡人在办卡时签订了这种还款协议,但是绝大多数消费者都不会认真地审慎合同,所以对于这种违约金过高造成的损失,消费者是可以请求法院或是仲裁机构给予适当减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