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信用卡透支了2700元后离开武汉忘记还款,不想这区区的2700元,3年后变成了18000余元。多次联系男子未果的情况下,银行将该男子起诉至法院。昨日,记者从二七路人民法庭获悉,在法院的调解下,该男子终于将欠款归还。
现年28岁的王某系湖北枝江人。2007年,王某在武汉打工,看见很多人都办理了信用卡,用起来十分方便。于是,王某也办理了一张武汉某银行的信用卡。2007年12月16日,王某为了买东西,一次刷掉了卡上2752元。随后,王某便去深圳打工,离开了武汉。
离开武汉后,王某便更换了住址和手机号,并把还款的事情忘在了脑后。银行发现王某出现逾期的情况后,便开始和王某联系催其还款,但是银行一直联系不上王某。就这样,这笔欠款,一拖拖了3年之久。2009年12月,该银行终于向法院提交了诉状,要求王某立即还款。随后,江岸法院将此案交由二七路人民法庭处理。而此时,这笔2700元的欠款加上利息和罚息,已经变成了18479元。2010年4月,法院查到了王某在枝江老家的地址,将传票发到了王某的老家,王某的家人立即将此事告诉了王某,直到这时,王某才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