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最苦恼的是有居民办理信用卡,恶意透支不还钱,现在连人都找不到了7月5日,建设银行南昌一家支行的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诉苦。
当日,记者在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了解到,银行信用卡恶意透支案件呈明显增长趋势,仅今年五六两个月,该院就审结此类案件11起。
恶意透支者多为80后
李东(化名)出生于1984年,家住南昌市东湖区阳明路附近。2007年4月的一天,李东所在的单位来了两名推销信用卡的银行职员。李东被推销员打动了,就和同事一道办了一张银行卡。2007年6月29日,李东在一家超市购物时,一次消费刷了2430元。由于工作变换频繁,还交了女朋友,经济上入不敷出,李东一直没有去银行还款。
今年初,工商银行南昌某支行将李东告上法庭,要求李东偿付本金、利息、滞纳金和超限费等。7月3日,法院支持了银行所有的请求,并由李东支付案件受理费50元。
记者注意到,东湖区法院近期审结的银行卡纠纷案件中,11起案件就有10起的被告人为80后。
一家银行同时起诉多人
为什么起诉恶意透支的案子比较多,是因为一个银行同时诉讼多个透支者。东湖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说。这类案子由于银行方面的证据充分,被告人的办卡资料以及信用卡明细表齐全,一般很快就能审结。
记者注意到,东湖区人民法院6月审结的此类案件中,数额都不大,都在2000元至4000元之间,且在公开审理时被告人几乎都没有到庭参加诉讼,法院都是在被告缺席的状态下审理终结的。
根据司法解释,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在1万元以上,可连带追究刑事责任。江西赣洪律师事务所律师桂松华说,不少银行依然通过提高信用卡的授信额度和扩大发卡规模来抢占市场,信用卡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法律风险也在增加,这就要求持卡人要有正确的消费观念,消费时要适度合理。
银行发卡千万别盲目
据了解,由于各大商业银行之间竞争激烈,信用卡发放前些年曾一度失控,很多毫无偿还能力的在校大学生都人手多卡,给银行资金安全埋下隐患。
不久前,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如果持卡人恶意透支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要被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桂松华律师认为,恶意透支者会受到银行的追讨,甚至被判刑,透支者难逃其咎,但商业银行也应该严格发卡制度,明显无偿还能力者应不予发卡。
我国的个人征信体系正在建设中,不按时缴纳水电费都可能记录下信用污点,更何况是在银行欠债不还。东湖区人民法院法官戴启洪说,恶意透支者不但不会少付一分钱,而且还会留下信用污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