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信用卡消费固然方便,但随着欠款数额越来越大,渐渐丧失偿还能力,最终正常使用变成了恶意透支。8月3日,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检察院以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对被告人谭爱国依法提起公诉。
2008年,在一家律师事务所从事行政工作的谭爱国,相继申办了广发等五家银行的信用卡,都处于正常使用之中。2009年初,谭爱国辞去工作,自主创业。由于公司一直没有盈利,他便开始以透支银行卡支付部分业务及生活开支。2009年底,谭爱国关闭公司,转投其他公司谋职。虽然月薪也有4000多元,但扣除日常开支,只能支付银行的最低还款额度,透支的窟窿却越来越大。到了2010年11月,手上的几张信用卡透支额度已经全部用完,于是他便索性完全放弃归还广发信用卡的欠款。今年1月起,广发银行对其开始了多次催收。截至今年4月,谭爱国共透支广发信用卡5万余元未还。
背负巨大还款压力的谭爱国,还干起了盗窃的勾当。今年1月18日,谭爱国因在超市内偷窃电动牙刷、万能胶等生活日用品,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但他没有吸取教训。今年3月的一天,他途经一小区,看见一辆宝马轿车的副驾驶座位上放着一个LV男士拎包,窗没有关严,便起了贪念上前行窃,共盗得人民币3万多元、美金1000余元、VER-TU等品牌手机3只,以及万宝龙限量版签字笔、怀表等,实物估价总值在2.2万元以上。随后,他将偷来的物品变现,连同现金一起支付了部分银行的欠款。
检察官说法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从目前办案实践看,除却部分在办卡时即有透支恶意的案件,一些文化层次较高的白领在这种类型案件中也占有相当比例。他们消费理念超前,在办卡和用卡时,往往以自己的收入极限为使用额度底线。由于有限的工资并不能经常维持一些高消费的支出,便开始了不断的透支。尽管目前银行机构在信用卡发放、透支监控等环节还有许多不尽完善之处,但这类人群抱有欠银行的钱,能拖就拖,拖到最后大不了还钱,不会有其他后果心理,却使他们陷入透支旋涡、进而触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