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电据香港中通社报道,香港消费者委员会15日表示,消费者以信用卡分期付款签帐,一旦遇上公司清盘或倒闭,可能要为未付款的货品及服务继续供款直至完结。
消委会表示,今年上半年接获54宗投诉,指商户倒闭后,消费者要继续以信用卡分期付款,直至合约期满,数字比去年同期上升超过1.3倍。
其中一宗投诉,涉及一名消费者于去年购买瑜珈健身会藉,签约3年,并以信用卡分期付款。瑜珈中心在今年中结业,投诉人致电发卡公司,要求取消分期付款,但信用卡公司表示,已垫支整笔款项,因此不能取消。
消委会表示,在这种消费模式下,信用卡公司已经为客户垫支款项给商户,客户签订的分期付款协议可能是与银行之间的借贷协议,即使日后与货品或服务提供者出现任何争议,消费者亦有责任偿还全数贷款,发卡机构不会负责一切有关产品或服务的事宜。
消委会建议市民为减少损失,避免一次过预缴大笔金额,在签署信用卡分期付款计划前,要详细阅读分期付款的条款,亦不能轻信推销员的一面之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