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伴随着信用卡发行热潮而来的,是近年来信用卡诉讼案件的激增,而今年的情况尤其严重。来自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信息显示,今年前9个月深圳市共受理信用卡民事诉讼案件近17000宗,相当于去年全年受理数量的近3倍、2008年受理数量的近10倍。
恶意透支案件占比达99%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王育平昨日介绍,深圳信用卡民事诉讼案件近年快速增加,2007年、2008年、2009年分别为700多宗、1700多宗、5700多宗,而2010年前三季度则高达17000宗。王育平举例说,由于类似案件较多,信用卡总部位于深圳的某银行采取了批量诉讼做法,批量起诉1000多人以上的就有好几批。
越来越多的恶意透支行为是造成诉讼案件数量大增的主因。据介绍,17000宗信用卡民事诉讼案件中,99%与持卡人恶意透支有关。“预计年底恶意透支诉讼案件将接近两万。”王育平称。
据了解,虽然在信用卡民事诉讼案件中,银行作为原告胜诉的概率是100%,但往往有九成的案件无法找到被告,只能缺席审判,能够顺利送达法院传票并前来应诉的案件只有10%。
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攀升与信用卡犯罪猖獗、作案手段增多有关。目前,信用卡犯罪呈现集团化、专业化、产业化趋势,套取信用卡信息资料的手段多样,不少信用卡犯罪案件还存在跨境作案的情况。而银行卡发卡环节审核不严、信用卡使用途径增多则给信用卡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
由于信用卡逾期还款达到一定期限后银行才会提起诉讼,信用卡诉讼案件增多也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信用卡逾期还款现象不容乐观。一家信用卡总部位于深圳的股份制银行2010年半年报显示,今年上半年逾期贷款较年初增加2.61亿元,其中就包括部分信用卡透支贷款出现逾期。
恶意透支13万被判刑5年
民事诉讼的方式对打击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效力有限。王育平表示,信用卡恶意透支、诈骗达到一定金额即构成刑事犯罪,商业银行可提起刑事诉讼。
王育平总结称,信用卡犯罪大致分为三类:第一类是针对信用卡本身,包括伪造金融票证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窃取、收买、非法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罪;第二类是对信用卡犯罪起帮助作用的犯罪行为,比如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第三类为利用信用卡获取非法利益。可以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非法经营罪起诉。
刑法对信用卡犯罪的打击力度不小。据了解,复制他人信用卡信息伪造一张信用卡或伪造空白信用卡达10张即构成犯罪,恶意透支超过5000元银行即可以信用卡诈骗罪起诉持卡人。相关案例显示,此前一信用卡持卡人透支13万元未还,因符合恶意透支的情形并且透支金额较大被判5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