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自己在忙,可能无暇去做某件事情时,通常喜欢让别人代办。但信用卡代办有风险吗?一男子以自己跟银行职员熟悉为由,帮他人办理信用卡并私自刷卡套现3万多元。日前,该男子被梅江区人民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2009年3月和4月,孙某源以自己跟银行职员熟悉为由,帮孙某到建设银行梅州分行和农业银行梅州分行分别申请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孙某源领回信用卡后,未经孙某同意私自用这两张信用卡刷卡7笔共套现人民币19902元用于做生意。
2009年5月18日,孙某源又冒用曾某玲的名义到广东发展银行梅州分行申请办理了两张户名为曾某玲的信用卡,信用卡办好后,他又故伎重演,将其中一张卡刷卡7笔套现共计人民币17992.1元。案发后,孙某源已退清全部诈骗赃款。
法院审理后认为,孙某源无视国家法律,多次冒用他人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鉴于其归案后能如实交代犯罪事实,且已全部退赔赃款,可以依法从轻处罚。
信用卡ABC评论:信用卡代办风险还是存在的,当在办理信用卡时,不是自己亲近的人切莫让他人代办,在代办之后,无法预料的事情可能有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