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
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持上海银行信用卡至如下商户指定门店可使用“500积分兑1元”的标准享受指定产品或全场产品兑换优惠:
商户名称
兑换产品
市场价
所需兑换分值
备注
西树泡芙
消费抵18元
18元
9000积分
单户单日限兑2次
摩提工房
消费抵18元
18元
9000积分
单户单日限兑2次
美仕唐纳滋
消费抵30元
30元
15000积分
单户单日限兑2次
歌帝梵
巧克力条
50元
25000积分
–
软冰淇淋
50元
25000积分
–
万宁
全场通兑
1元
500积分
单户单日限兑100元
小杨生煎
全场通兑
1元
500积分
单户单日限兑100元
活动细则:
1、单品牌每月兑换设有限量,先到先得,兑完为止。其中“万宁”、“小杨生煎”按人民币1元起兑(即500积分),通兑金额均为整数计。
2、若部分商户产品市场价格出现调整,届时我行将根据商户产品调整后的最新市场价按“500积分兑1元”的标准进行折算积分,届时请以我行官方渠道发布及公示为准。
3、GODIVA部分门店未有软冰淇淋供应,具体门店信息详见附件。各商户活动门店如有更新,请洽询具体门店。
4、本活动适用于上海银行信用卡的主卡持卡人(需含银联标识卡片),附属卡等账户内无积分的卡、卡片状态异常及账户状态异常的卡均不参与本活动。
5、持卡人于活动商户门店内专用机具上刷上海银行信用卡,即可以卡内积分直接消费兑换指定产品。(礼品现金卡类产品除外)。
6、持卡人兑换商品应确保卡内积分充足,若卡内积分不足,如上海银行信用卡持卡人店内通兑金额无法使用积分全额兑换,超出部分由持卡人使用上海银行信用卡刷卡补足。
7、兑换商品以店内实物为准,兑换后均不予退换;积分兑换的商品恕不提供发票。
8、本活动不得与商户店内其他优惠同享。
9、上海银行信用卡中心不负责有关商品及服务事宜。任何有关商品及服务之责任,将由有关参与商户及服务商负责。
10、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上海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修订本活动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参加资格、消费时间及奖励方式等)、暂停或取消本活动,并经相关途径(如我行官方网站、短信、微信、各分支行网点等)公告后生效。
11、本活动及其未尽事宜仍同时受《上海银行信用卡红利积分活动规则》及其他相关文件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