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本是一件好事,谁知在买房过程中却因钱的问题大费周折,不仅借高利贷,债台高筑后又利用信用卡套现,最终欠下债务近8万元而落荒而逃,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凌某被刑拘。
据了解,57岁的凌某是鲤城区金龙街道人,离过婚,带着二儿子一起租房过日子。2007年,凌某听说困难户可以买限价房,考虑到二儿子即将成年,几年来父子俩又是居无定所地过日子,凌某决定掏钱买房。报名后,凌某很幸运地摇到了57号,在上千个报名人员中,凌某觉得自己像中了彩票。不过,当时他身上只有3万多元的存款,他找民间高利贷借了3万元,凑足了6万多元的首付。
一个月后,银行联系凌某办理按揭。凌某便贷款15万元,每个月月供需要1300多元。一看到银行算出的数据,凌某呆住了。他一直以为,交了首付之后,国家会给予困难户适当的补贴,每个月的利息不用那么高。当时工作不稳定,月收入只有1200元左右的凌某很清楚自己付不起每个月的房贷。那之后,他到处奔波,想把房子退掉,但最终没能如愿。
凌某只好扛起每个月的房贷以及之前3万元高利贷的本金和利息。2008年,一次凌某到银行还房贷时,银行工作人员向他推荐了信用卡。经济紧张时可以暂时领一些现金出来,但是要按时还款。凌某当即填了资料,办了一张信用卡还有一张贷记卡,两张卡透支额度共4万元。
此后,凌某开始过起拆东墙补西墙的生活,从信用卡套现还高利贷的钱。但这终究不是长久之计,凌某的收入一直不见涨,维持一段时间后,他的经济情况更加紧张了。
凌某觉得,卖掉房子是他惟一的选择。他最终私下找到了买家。双方经过讨价还价,以5.5万元成交。凌某称,他总共已付了大约10万元,直接亏损了4万多元。凌某将欠银行的4万多元卡债还了,因钱已所剩无几,他仍欠着部分高利贷。
2009年2月份,凌某到银行透支了近4万元现金后,将部分钱还了高利贷,带着剩下的1万多元现金离开了泉州。
由于凌某手机、地址已全部变更,银行联系不上凌某。今年4月,银行报警。凌某称,自己看到过对账单,只不过觉得我没有还钱能力,就算到银行也解决不了问题,这是我的错。他称,自己心里总想着,有一天有钱了再还。而几年下来,凌某在银行的欠款已近8万元。
目前,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凌某被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