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利用虚假信息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四个月内恶意透支近10万元。昨日,和平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犯罪对其批准逮捕。
郭某今年42岁,无正当职业。2011年5月,郭某在报纸上看到一条中介代办信用卡的广告,通过电话与该中介的于某取得联系,询问办信用卡事宜。于某称,只要提供身份证原件就可以,时间大约要一个月,郭某表示同意。并于次日把自己的身份证原件给了于某。一个月后,于某把身份证和信用卡交给郭某,并告诉郭某信用额度10万元。郭某得卡后大肆挥霍,四个月时间把卡内额度花得一干二净。案发时,该卡共透支本金99800余元。发卡银行发现郭某无力偿还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将郭某抓获。
审查中,郭某称自己并没有填写过办卡申请表。据郭某讲述,这张表上除了姓名和联系电话外,其他内容填写得都不对,并非他的个人信息。和平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犯罪对郭某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