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未经丈夫同意,用对方的居民身份证在某银行分行骗领了一张信用卡,累计透支本金人民币近7万元。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一直未予归还。日前,该女子被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7万元;追缴其违法所得近7万元。
2011年9月,王某因自己需要用钱,便想办一张信用卡,通过信用卡的透支功能获得所需金钱。她瞒着丈夫徐某,用对方身份证到银行骗领了一张信用卡。截至2012年3月20日,王某利用这张卡累计透支近7万元,期间尽管某银行分行多次催收,王某一直未予归还。
王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中山区法院审理认为,王某使用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数额巨大。一审宣判后,被告人王某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市中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
法官提醒,在申领信用卡时,申领人一定要向银行提供真实有效的有关信息,并亲自办理,否则,即使是夫妻或亲属关系,如在他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就为其办理信用卡,也属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