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信用卡不设密码,更加安全?你可能觉得这是天方夜谭。投资快报接到读者爆料,确有此事,近日,一部有关信用卡的悲喜闹剧就发生在了广州市民秦先生身上。
卡主被盗刷,银行毫无责任
据本报读者秦军先生(根据其本人要求,化名)反映,前些日子,家住广州市天河区的秦军和朋友去正佳广场一家涮涮锅餐饮店就餐,最后一次使用了他的一张建设银行信用卡。据其回忆,买单时候他没有离开餐桌去结账柜台,乃离身使用,期间服务员跑来让他输了两次密码,花了十数分钟终于结账完毕。第二天上午,正在天河东路的单位办公室上班干活的秦先生收到了这张信用卡服务中心发来的短信,他的这张额度为5万的信用卡,刚被刷了 4.5万余元。
什么东西这么贵,我买的?一头雾水的秦先生放下手中工作,立即致电咨询并紧急挂失。银行告诉他,该卡确有消费走账记录,地点显示是在海珠区赤岗的一家房地产中介商铺。秦先生问怎么办,银行表示让他等待银行方(上海建行法务中心)的处理电话。事隔两天后,银行告诉秦军,由于信用卡设置了密码,即使不是本人消费、签名也与本人对不上号,若拿不出信用卡在身并确无消费的证据,密码泄露了银行方也不负责,卡主负责,换句话 ,欠的款还是得必须补上。一筹莫展的秦军暗自倒霉,原来没有经验的他在收到短信当天并没有留意及时收集证据,同样没有经验的他头一回听说设置了密码的信用卡,原来消费签名是那么的不重要,原本是“秦军”,写一个“李华”银行也认账!
峰回路转,盗刷者偶然被逮住
过了半个月,这笔“争议款”正等着秦军去缴还的时候,赤岗派出所给秦军打来了电话,派出所破获了一个违法复制盗刷信用卡的犯罪团伙,据该团伙中一名广西籍青年意外的承认盗刷过一笔4.5万元,而这笔钱正是来自秦军的建设银行信用卡。真相至此基本大白,银行也致电表示“争议款”责任不在秦军,将为其申请免赔。如同身置一出悲喜闹剧的秦军长吁了一口气,但就整个事件当中建设银行的一些做法向投资快报表示了自己难抑的愤怒与不解。
秦军说,“接到盗刷申诉后,银行想到的首先是自己的利益,在保护客户的利益方面很不够,银行只是让我坐等处理电话,而没有提醒我注意保存、收集卡未离身的证据,导致后来我相当被动,只能接受由银行制定的证据不保全情况下的定责条款。”
另外,据后来派出所民警披露,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拿着复制的信用卡去到房地产中介商铺“消费”买房,当天通过该信用卡预付了4.5万元作为定金,第二天提出房子不买了,愿付手续费退回定金,这样信用卡里的钱被套出来了。秦军说,“这个过程有一个时间差,银行的办事效率很低,自己接到消费短信后,立即报了案挂失,银行却只让其等回复结果,第二天下午银行法律部门才出面正式受理,这时候犯罪嫌疑人已将钱通过房地产中介套出转走。要是事发当天,银行提请派出所审查,协助前往该房地产中介,钱还能成功截住,不造成任何方的损失。”秦军还补充表示,“嫌疑犯被抓后,银行方面在电话里答应申请免赔,至今1个半月过去了,还没有任何进一步的消息,我的银行账面依旧欠了4万多元!”
最后,秦军还表示,“最让人不解和愤怒的是,当初明明知道消费签名不是我的,可为什么银行认为责任就在我身上?密码设置了也有被窃取的时候,难道银行就没有任何的责任吗?设置密码和签名双重保护不应是双必要条件吗?设密而被盗刷,银行不负责,相反,不涉密的银行却负责赔偿。这让我们消费者懵懂,信用卡设密码,几乎是常识,原来不设密码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