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投信用卡3月31日报道 李某大学毕业后,一直没找到顺心的工作。2011年初,李某召集了几个同龄朋友,干起了“来钱快”的非法勾当。他们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利用各种商户名的POS机,以虚构交易的方式为持卡人套取现金,从中牟利。
同时,他们还以出租POS机抽取提成的形式,与他人合作替持卡人刷卡套现,抽成一般为套现总金额的0.4%至0.7%。这个以李某为首的犯罪团伙非法经营额达6500多万元。
法院认为,李某等人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以虚构交易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经营额达6500多万元,是情节特别严重,构成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9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李某的同伙也以同样的罪名获刑。
注:以上文章转自台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