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尝到“不花钱”就能消费的甜头,已拥有10余张信用卡的蔡某于失业后,竟又办理10余张信用卡,试图“以卡养卡”。经查,蔡某共欠下银行本金60余万元。近日,西城检察院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批准逮捕蔡某。
2006年,蔡某办理了第一张信用卡,因为尝到透支的甜头且一张信用卡透支额度有限,蔡某又先后在不同银行办理了10余张信用卡,以此维持自己奢侈消费。2010年,蔡某失业在家,本就收入与支出大不成比例的她,反而又办理10余张信用卡,通过“以卡养卡”的方式维持生活。
检察官认为,信用卡在给我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如果不加以克制,很容易形成恶性循环,甚至触犯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