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晚,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恶意透支信用卡15648元,中信银行多次催款依然未还,被石家庄市桥西分局新石刑警队抓获。
2011年6月,中信银行工作人员到新石刑警队报案称:2009年王某在中信银行办理了一张透支额度达15000元的信用卡,2010年王某利用此卡分两次透支共计15648元,2011年1月24日,银行规定王某还款的日子到了,可是王某无钱归还。之后三个多月的时间里,银行向王某进行了十余次的催款,可王某依然未还款。
警方介绍,根据最高法院做出的司法解释: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便可视为恶意透支。
据桥西分局介绍,新石刑警队按照分局清查搜捕方案要求,对辖区组织开展集中清查搜捕统一行动。2月28日7时许,新石刑警队经过23个小时的蹲守,在南二环与滨河街附近发现王某的形迹,遂上前询问。王某神色慌张、答非所问。经过进一步的讯问,王某道出了自己的诈骗行为。
王某介绍,其实卡里的钱并不是自己恶意透支,而是朋友李某欠钱,拿自己银行卡救急,并分两次从卡里透支15648元。当时自己的手机也收到两次信用卡消费的提示,一次是2010年12月4日透支9385元,另一次是2010年12月15日透支了5930元。但因做生意赔本,所以中信银行信用卡的欠款便一直未还。
据警方介绍,王某于2月29日已经将欠款和利息全部还清,但是王某已构成诈骗罪,被送往第一看守所。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