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登记结婚百日后便开始出现矛盾,在接下来的三年里,双方仅信用卡就欠款逾30万。近日,通州法院调解了这样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
原告张先生称,他与被告李女士于2005年相识,2008年登记结婚,婚后没有子女,双方自2008年分居至今,现感情已经破裂,要求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房屋一套、轿车一辆;双方共同偿还张先生名下信用卡内的约20万元欠款以及欠张先生母亲的18万元。面对昔日恩爱的丈夫,坐在被告席上的李女士则泪流满面地表示同意离婚。李女士说,因为丈夫有了第三者,并且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信用卡被丈夫以及婆婆刷了约11万元,这笔巨额欠款应由丈夫自行偿还,且对欠婆婆款项一事并不知情。
庭审中,张先生认可李女士的信用卡系其以及其母亲所刷,但其主要都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了。他说,他和李女士都没有正经工作,但是生活水平均较高,他才多次刷信用卡甚至套现,在欠下巨额信用卡款项后,不得以才向自己的母亲借钱还款。然而,李女士对张先生的说法并不认可。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仔细查阅案卷,本着对双方公平的态度,多次长时间给双方做调解工作,但李女生坚称信用卡欠款应由对方自行偿还,承办法官希望双方各退一步,最终双方调解离婚,原告张先生放弃在共同财产房屋一套上的约9万元的份额,各自信用卡上的欠款各自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