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
武汉市硚口区一位年轻小伙,
因为手头缺钱,
在朋友的介绍下,
得到了一个赚钱的办法。
然而,这钱还没赚着,
却发生了戏剧性的一幕。
不久前,小伙贺先生带着十多张他人身份证、信用卡以及u盾等物品,像往常一样来到网吧,为了掩人耳目,贺先生用了其中一人的身份证在网吧进行登记。
随后贺先生就开始逐一验证,看这些信用卡和密码能否正常使用,可不一会,几位民警突然出现在了贺先生背后,让他措手不及。
由于公安机关一直在追查这个人,发现此人的踪迹后,民警很快赶到网吧,却发现原来是贺某某拿着一堆他人的银行信用卡,正在进行验证。
经民警询问后,贺先生承认,自己是接受到上家的任务,每验证成功一张可以使用的银行卡,还给上家后就可以获得百元左右的收入。
经过查证,贺先生因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被提起公诉,硚口法院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贺某明知是他人信用卡而予以非法持有,数量较大,构成妨碍信用卡管理罪,最终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对此,法官呼吁,普通市民们也需要重视对自己银行卡的管理,切莫为一些犯罪行为提供便利。
沈法官提醒市民,不要为了一点点短期利益,自己办理的银行卡片,然后将银行卡交给他人使用,获得经济利益。除了泄露自己的个人信息外,这种行为客观上会一定程度地助长网络诈骗、洗钱、毒品犯罪等违法犯罪行为,犯罪分子会通过这些违法犯罪行为,将违法所得的钱财洗白,这样一来,就会为犯罪行为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