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投信用卡5月8日讯,武昌车辆段职工李某某伙同无业人员冷某某及周某利用在路边摊购买的身份证、工作证和公章,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及汉口银行办理信用卡141张,恶意透支百万余元。目前,李某某等人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14年。
李某某因未按时偿还房贷进了银行黑名单,本不能办理信用卡。2012年3月,李某某抱着“试试看”心理,在路边摊买来10张身份证原件,伪造好工作证,并私刻一枚“武汉铁路局武汉客运段劳动人事室”的公章,化名“张强”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马沧湖支行递交了信用卡申请材料。令他意外的是,申请过程十分顺利,他很快拿到4张信用卡。随后,他又通过路边小广告与套现的中介取得联系,按每提取1万元交250元—300元手续费套现3.7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