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岁的朱某家住莆田荔城区黄石镇,2012年2月,朱某因生意缺钱欲办理信用卡透支现金周转,但因没有固定职业及收入而无法申办。于是他便通过网络联系了两家伪造印章店铺,用80元购买了伪造的“莆田市荔城区水务局”、“莆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印章各2枚,共计4枚。
去年2月26日、3月26日,朱某使用伪造的“莆田市荔城区水务局”印章出具工作、收入证明以及公务卡、在编人员清单等资信材料,分别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申办信用卡,并开卡使用。2月19日,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民警在黄石水南小区一出租房内抓获朱某并当场查获上述4枚印章。
近日,经荔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荔城区法院一审判定朱某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