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各位卡友身边有没有出现过盗刷信用卡的人,你们知道盗刷信用卡的后果么?其实盗刷信用卡也是触犯了信用卡诈骗罪,下面小编就带大家了解一下信用卡诈骗的判刑和后果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6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铰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8月12日下午,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盗刷国外信用卡的案件,被告人孙某刷美国信用卡疯狂套现500多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十二万元。
孙某,30岁,原来在江苏一家投资公司做贷款业务。2012年12月,孙某从网上了解到可以通过POS机刷卡套现,于是他就辞了原先的工作到杭州开始了“致富”路。
孙某先通过国外网站购买了Discover信用卡卡主的信息,然后从淘宝网上购买了银行卡、读写软件等设备,然后就开始制作伪卡。
为了能够在自家刷卡套现,孙某又从网上购买了一些身份证及配套银行卡,向一上海公司及一深圳科技公司购买了18台POS机。
美国公司发现自己公司的信用卡被盗刷后,根据银联POS机记录查询发现,消费地点都在中国杭州,遂向警方报案。
2013年5月,杭州警方经过介入调查,在深圳将孙某抓获。
经检察机关依法查明:2013年1月至5月期间,被告人孙某将自制的信用卡在POS机上刷卡套现,共骗取人民币5132771.99元。期间,被告人孙某通过路边小广告让他人帮其伪造身份证两张,同时在网上非法够得并持有37张他人杭州联合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银行的信用卡。
孙某还把170多万元赃款打到了前女友的账户上,还有一部分打给了现女友,不过这两张卡由孙某实际控制着。
案发后,公安机关从这两张银行卡及涉案POS机绑定的银行卡内冻结人民币共计3957866.37元。
今年1月26日,西湖检察院以信用卡诈骗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对孙某提起公诉。
西湖法院先后两次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让他人为自己伪造居民身份证,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居民身份证罪。
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孙某一人犯三罪,予以数罪并罚。
有了上述的前车之鉴,大家应该也知道了盗用信用卡的严重性以及带来的后果了吧,安全合理使用信用卡,才是公民应该做的,信用卡本身也是把双刃剑,只有善于利用信用卡才能享受它给我们带来的便利,如果心思不正想用信用卡漏洞做些不法勾当,等待你的只有冰冷的监狱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