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主持人李晓东刷中国建设银行信用卡消费18869.36元,因绑定自动还款的储蓄卡余额不足,剩69.36元没还清,10天后产生了317.43元利息。
为何会产生如此高额的利息?原来建行采用的是“全额计息”方式。根据建行信用卡《领用协议》第5条第4款,只要未能在到期还款日之前偿还所有欠款,则账单周期内的全部消费款项都须支付利息。因此,本案中建行是以李晓东消费的18869.36元为基数计算利息的。
李晓东作为《今日说法》的主持人,果然法律意识很强,立即将建行诉至法院。一审李晓东败诉,上诉后二审撤销一审判决,判令被告建行返还多扣划的253元。
表面上看李晓东似乎胜诉了,但二审法院并未否定全额计息条款的合法性,而只是基于《合同法》规定认为建行收取的利息过分高于李晓东逾期偿还造成的损失,才将利息予以适当减少。
建行的这种全额计息条款是否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加重消费者责任的“格式条款”亦有讨论空间。如果构成格式条款,那么建行应当尽到提请消费者注意的义务,否则该条款视为未定入双方的信用卡合同中。
经济理性人可能认为为了区区几百元钱打官司不值得,维权成本太高。我想李晓东追求的并非仅仅这几百元钱,而是不愿屈从于银行这种不合理的霸王条款。
全额计息条款许多银行都在用,希望我们广大消费者遭受这种剥削时都能拿起法律的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