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透支信用卡7万余元无法偿还,男子孙某自制两枚假炸弹,到某银行营业网点向工作人员出示炸弹,索要40万元,银行工作人员临危不惧及时拉响警报,该男子落荒而逃(曾报道过此案)。记者昨日从大连中山区检察院获悉,案件正在审查起诉之中,等待孙某的将是法律的惩罚。
孙某是庄河人,29岁,从事机械加工工作,曾为本市一家科研单位加工了数套模具,但因质量问题以及未如期交货,被对方扣了数万元加工费。由于生意上的原因,孙某在2011年1月至9月间,使用信用卡透支7万余元,银行多次向他催款,孙某都因没钱拒不还款。
今年5月13日,孙某突然萌生了抢银行的想法,想用抢来的钱还信用卡。次日上午,孙某用电子表、硬纸板、矿泉水瓶、电脑耳麦线等制作了两个假炸弹,当天下午,他用红袋子装着假炸弹到了大连火车站附近,在卫生间内换上红色运动服,把一个假炸弹绑在身上,把另一个假炸弹放在手提包内,随后孙某来到火车站附近某银行的营业网点。
走进营业网点后,孙某将包里的假炸弹出示给一名女工作人员看,并告诉对方自己被别人控制了,如果2分钟不出去,炸弹就会爆炸,女工作人员见状立即跑开。这时,孙某又把上衣拉链拉开,露出身上绑的假炸弹,他对一名保安说,自己2分钟不出去,炸弹就会爆炸,以此向银行索要40万元。保安推说去找人,也走开了。此时银行警报突然响了,孙某由于害怕,仓皇逃走。
行至不远处,孙某将抢劫时穿的衣服换下,放入包内带回住处。一个多星期后,孙某被警方抓获,假炸弹和衣服等被警方收缴。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孙某供述说,在案发前想到要抢银行时,他也非常害怕,一直犹豫不决,最终他选择用抛硬币的方式,决定是否进行抢劫。他决意,如果抛出的硬币字面向上则行动,花面向上则放弃,结果他抛出的硬币字面向上,这才决定行动。
办案人员说,孙某的行为已经涉嫌两宗罪,一是信用卡诈骗罪,一是抢劫罪。目前,案件正在审查起诉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