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秦皇岛一男子利用他人身份信息骗办了36张银行信用卡,恶意透支38.8万元。日前,齐某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海港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5万元。
2011年3月初,做服装生意的李女士因业务需要办了一张中行的信用卡,在使用时获知因信用额度不足无法透支。她查询发现,自己名下有一张钛金卡透支1万元,长期未还,而她从未办过这张卡。银行调查发现,开发区某单位的齐某有重大嫌疑;共有13张发生大额透支的信用卡可能与齐某有关,透支总金额本息共计20余万元。
2011年4月,银行向秦皇岛市公安局报案。齐某被民警传唤后承认,在2010年初至2011年3月间,他利用以前为别人办贷款和信用卡时留下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等材料,花钱刻了假公章,开了假工资收入证明,先后在秦皇岛市各家银行办了36张信用卡,恶意透支总金额合计38.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