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资讯网给你带来更多的信用卡知识!不少信用卡逾期的卡友都存在这么一个误区:只要我在逾期之后,坚持每个月都还一点,就跟“恶意透支”沾不上边,银行也不能拿我怎么着。这类持卡人的下场大都是被银行起诉了。为什么会这样呢?持卡人明明有还款意愿怎么还被冠上了“恶意透支”之名呢?看看下面你就清楚了。
一般来说,信用卡恶意透支需要满足3点条件,一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个是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一个是经过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不还款的,才会被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而信用卡有还款,可能会被认为有还款意愿,不算非法占有。但其实这个也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比如还得看还款金额,欠款金额,如何还款、逾期原因等等,具体如下:
1、欠款本金,是否有达到5万元,如果有,就离恶意透支很近了。
2、如何还款,如果逾期后有还款,但是这个月还下,下个月不还的这种,并不能体现诚信度,而是要每个月都得要还款。
3、还款金额,如果欠款比较大,每个月只还一两百块意思意思,还不够还每月产生的利息的,这种基本就可以忽略不计了,估计一辈子都可能还不清的。
4、逾期原因,有的人有能力还款,但是故意逾期的,并且是通过套现来获得资金的,这种本身就属于违法行为,就算逾期后有还款,也很难排除恶意透支的嫌疑。
总之,信用卡有还款并不是判断恶意透支的唯一因素,还得综合上述多个方面进行考虑。
小编总结:信用卡恶意透支需综合多方面考虑,持卡人还是尽早还清逾期欠款才是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