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丰都县一教师骗学生家长身份证复印件办信用卡,狂刷套现90余万元,经丰都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9月8日),章某(因判缓刑而不写真名)被县法院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
2010年4月以来,章某利用其教师的工作之便,以给学生办理贫困补助、吃牛奶,以及帮朋友办理下岗失业证为由,骗得学生家长和其朋友21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编造了虚假的收入证明。在违背其本人意愿的情形下,章某将上述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在某银行申请骗领了信用卡。章某冒用上述人员的信用卡,先后在重庆某汽车俱乐部丰都分公司的POS机、丰都县某电脑经营部的POS机、重庆丰都某房地产经纪公司的POS机累计非法信用卡套现742264.99元。
2010年11月,章某又如法炮制,将骗得的9名学生家长身份证,编造虚假的收入证明,在某商业银行申请、骗领了户名为上述人员的信用卡,后章某冒用上述9人的名义,先后在重庆主城区多台POS机上累计非法套现167752元人民币。
事发后,章某将其非法套现的透支款全部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