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银行美团信用卡美团零花奖励活动
一、权益详情
青岛银行美团信用卡持卡人(以下简称“持卡人”)使用青岛银行美团信用卡(以下简称“信用卡”)指定消费可自动累积美团平台提供给客户的专享积分,即美团零花(以下简称“零花”),每笔消费满10元人民币可累积1个零花,零花将累积在持卡人绑定的美团账户中,可在美团平台兑换现金券。
二、累积规则
1.持卡人每笔信用卡指定消费满10元人民币可自动累积1个零花,以此类推,不足10元的,不累积零花。
2.持卡人生日当天使用信用卡进行指定消费可享10倍美团零花,即用户持卡人除享受标准累积规则外,还可额外享受9倍美团零花累积奖励;
3.持卡人每人每月最高累积5万个零花;
4.指定消费累积的美团零花在该消费入账日的次日生效,持卡人可在美团APP、大众点评APP“美团信用卡”频道查询;
5.指定消费包括非特定类别的消费以及美团快捷支付、支付宝快捷支付消费;
6.特定类别的消费不予累积零花,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汽车销售、批发类、公共事业类以及附件《不累积零花商户类别代码》中所列特定商户类别的消费。以上信息将根据相关机构增减的商户类型不时做出调整,请以青岛银行网站www.qdccb.com公布的信息为准。
7.下列项目交易不予累积零花:
1)适用的信用卡章程或领用合约规定的各项利息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信用卡年费、取现交易手续费、分期手续费、透支利息、违约金,以及其他信用卡收费等。
2)取现交易、转账交易、分期交易。
8.持卡人发生信用卡退款,将自动扣除该笔退款对应金额所累积的美团零花。
9.美团零花不开发票、不设找零、不可兑换现金。
三、使用规则
1.零花在生效后的次年12月31日失效,持卡人可在美团APP、大众点评APP“美团信用卡”频道查询具体使用规则并以最新发布的规则为准。
2.因使用美团零花兑换的产品和服务纠纷,由持卡人与提供该产品和服务的商户以及美团平台(美团APP、大众点评APP、美团外卖APP)协商解决。
3.如持卡人对美团零花使用规则有任何疑问,请咨询美团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