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所有银行信用卡还款逾期的利率都是一样的,均为日息万分之五,按月计算复利。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利息计算的本金是当月消费款项的总和,计息时间是:从消费当天开始计息!并不是很多卡友想像的以逾期的天数计息。
除此之外,由于持卡人没有按时还款,银行还会收取滞纳金,滞纳金的比例更高:总金额的5%,而且月每个收取一次。
其实如果逾期的天数不多,您可以通过一些小技巧申请减免相应的费用,这个小技巧就是使用银行的信用卡宽限期政策。如果您逾期的天数不是太多(比如逾期一两天),您可以拨打银行电话,一般情况下都是可以减免的。
一、不再享受免息还款待遇。
当欠款金额较小且逾期时间较短的情况下,发卡银行会从发生消费的当天,以消费金额为本金按日计算利息,日息万分之五,按月计收复利;对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还会按月收取5%滞纳金。
二、收到催缴通知。
当逾期时间达到一定期限,银行会发送相关催缴通知。有些人由于无知,不但不还款,还通过更换地址和手机等联系方式来“跑路”,让银行联系不上自己,以为这样银行就奈何不了自己。其实,这种做法是非常错误的,万万不可取。办理信用卡的时候,你的实名信息已经被银行记录,一旦你“跑路”,银行会认定你恶意透支和欠款,会报警。
三、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当逾期时间过长且无视银行催缴通知,则会被发卡银行冻结信用卡账户。欠款记录可能被反馈至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影响持卡人的个人信用记录,导致持卡人无法正常申请住房按揭贷款等。
四、严重的还会因“恶意透支”构成犯罪。
当欠款金额数量较大、逾期时间较长的情况下甚至会触犯《刑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19号)第六条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总结一下,被银行2次催收且超过3个月不归还,数额超过1万元以上,就有可能构成犯罪了。广大持卡人不要图一时之快,而触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