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自己没有还款能力,80后小伙许某仍一口气办了4张信用卡。而在消费了4万6千元后,在银行的多次催促下,他竟然干脆来了个“溜之大吉”。近日,栖霞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了判决,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许某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初中毕业的许某,由于“眼高手低”,一直没能找到合适的工作。2008年,他在路边闲逛时遇到了一个信用卡销售员,对方热情地问他,需不需要办信用卡。
这给许某一个很大的启发,他决定,可以用信用卡来“生财”。然而,办理信用卡,需要收入证明,没有工作的许某,干脆给自己捏造了一个公司高管的职务。半年不到的时间,许某分别在四家银行办理了信用卡,每张卡的透支额都过万元。拿到了信用卡,许某激动不已,也没想到今后还要还款,开始了疯狂购物。
那段时间,许某过得的确十分潇洒。然而,这段潇洒的日子并没有持续很久。很快,银行的催收电话就陆陆续续找到了许某。许某一开始还找个理由搪塞过去,或者采用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把窟窿填起来。可随着窟窿越来越大,许某干脆更换了手机号码并搬了家,让银行再也找不到他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