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信用卡积分计算如下:
1、使用交通银行太平洋双币信用卡签帐消费,每消费人民币1元可积1分,每消费1美元可积8分。奖励积分不可转让,主卡与附属卡积分合并计算;持卡人名下的其他太平洋信用卡的各卡刷卡消费累积的积分不可合并计算;
2、依照适用的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相关章程合领用合约规定的各项手续费用如信用卡年费、预借现金交易手续费、利息、滞纳金、超限费及其他信用卡收费等不纳入积分计划。
以下项目不纳入积分计划:转帐交易;预借现金;房地产;汽车销售;批发类交易;医院;初级和高等学校;大学、学院、专业学校;慈善和社会服务、非赢利事业;罚款;保释金和债券;纳税;政府服务;使馆收费;政府贷款等(交易类型以商户POS机设定的商户类别码为准)
持卡人使用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进行的恶意或非真实交易的刷卡消费或开支,将不予计算积分。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中心如独立判断为特定的刷卡消费或开支为恶意或非真实交易的,则将保留拒绝该等积分兑换申请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