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本是为民众提供简单快捷的信贷服务的,然而,随着人们对信用卡的了解,有部分人利开始钻信用卡的空子,恶意利用信用卡套取现金,以满足自己的私欲。近日,恶意透支信用卡的张某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据了解,现年41岁的张某曾是冶炼厂某分厂的职工,去年离职,靠打零工为生。2008年3月5月期间,张某在厂门口的中国兴业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分别申领了具有透支功能的信用卡。因张某平常喜好打牌,在外面欠了不少钱,加之又离了婚,没有其他的收入来源。听说有公司专门办理信用卡套现业务,只需每月向公司交纳透支额的10%,公司就会帮其维护信用卡。
张某遂分多次利用这两张信用卡套取现金近2万元,大部分都用于归还赌债。后张某虽陆续还了1000多元钱,但经两家银行多次电话、信函或手机短信催收,张某均拒不还款,至今尚有本金15831元未予归还。
对于张某的信用卡套现行为,经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限额、超过期限恶意透支信用卡,经发卡银行催收拒不还款,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考虑到张某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