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龙卡信用卡积分包括基本积分和奖励积分。
2、基本积分为持卡人使用龙卡信用卡,每消费人民币1元积1分(持上海大众龙卡消费,人民币1000元积6分);每消费美元1元积7分(持上海大众龙卡消费,美元100元积4.2分);持欧洲旅行卡消费1欧元积9分。
卓越商务卡-个人商务卡刷卡消费人民币1元积1分;以美元结算的交易由建行在银行记账日为持卡人购汇后按人民币入账金额进行积分累计。
3、积分计算日期为该笔消费的银行记账日。
4、奖励积分是鼓励持卡人特定消费、用卡或使用有关产品或参加活动并符合奖励条件而额外计算的积分。奖励积分按积分奖励类活动所公布的活动条款计算和使用。
5、持卡人主卡及附属卡的积分合并计算,附属卡消费产生的积分累积到主卡。
6、因任何理由将刷卡购买的商品或服务退还、或因签购单争议、或其他原因而退还款项者,中国建设银行将扣除原先通过此笔交易取得的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