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投信用卡11月12日报道 办理信用卡给好友使用,连续使用信用卡透支却没有如期还款,最后欠下本息共计93161.71元,银行将两人同时告上法庭。11月4日,青山区人民法院对王某某和其好友倪某涉嫌信用卡诈骗一案进行公开审理,最终两人均被判刑。
2007年12月,王某某申办了某银行信用卡,联系地址填写的是好友倪某的单位地址。最终该卡办理成功,王某某交予倪某使用,倪某连续使用该卡透支,最后欠下本息共计93161.71元。法院审理认为,王某某办理信用卡交给倪某使用,倪某透支信用卡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归还,二被告人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王某某虽未直接使用信用卡,但其放任倪某的透支行为,同样危害了信用卡管理秩序。最终,法院判决倪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处以有期徒刑3年,宣告缓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王某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处以有期徒刑2年,宣告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
注:以上文章转自包头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