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刷信用卡,2个月就透支11万余元,银行两次催收也不理会,直至警方将其抓获。昨日,记者从江汉区法院获悉,这名“胆大男”肖某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万元。
今年36岁的肖某,是武汉本地人,本有正当工作,曾在一培优学校里担任校长助理。然而,肖某却不满足,期望过奢华的生活。
2008年1月,肖某通过某银行,申办了一张信用卡。同年3月,该卡激活使用后,肖某便“潇洒”起来,每天大手笔地吃喝玩乐。短短两个月内,肖某持上述信用卡透支共计113615.14元。然而,肖某在规定还款期限内并未还钱,为此发卡银行曾两次对其进行催收,肖某也不予理会。
超过还款期限3个月后,银行向警方报了案。今年2月21日,肖某被警方抓获归案,但欠款至今无法归还。
近日,江汉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肖某的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遂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