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是银行的“存单质押”贷款。
存单质押是指借款人以贷款银行签发的未到期的个人定期储蓄存单作为质押,从银行获取贷款的一种抵质押贷款方式,这种贷款方式相比于抵押贷款、担保贷款、信用贷款风险性极低,利率也是较低的贷款方式。
举个例子说,假设A在2016年1月在银行存了一笔10万元5年期的定期存款,年利率4%,2021年1月存单到期,本息一起兑付。但是2019年一月,客户家里因生意扩大,急需8万元的资金用于生意周转,这时候将银行的存单提前支取利息就按活期利息计算,等于白白损失了3年的定期存款利息。10万一年利息4000元,3年就是12000元,如果按0.35%的活期利息计算三年利息就是1050元,利息损失就是10950元。
如果用存单进行质押贷款,利率6%计算,存单利息照常支付,8万元使用一年的利息就是4800元,相比于之前的利息损失10950元,存单质押的优势就显现出来了。
存单质押贷款的期限不超过存单的到期日,也就是说贷款的期限必须在存单的生效期内。在此期间,客户的存单不能进行支取,存单将作为凭证被银行收回,客户也不能进行挂失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