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生意,冒用亲朋好友信用卡透支10万余元,最终却因生意惨败无力还款。近日,沈某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思明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九年九个月。
据了解,沈某今年27岁,初中文化,厦门翔安人。早在去年5月份,他就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当时,沈某是借代办信用卡的便利,冒用朋友名字,实施信用卡诈骗的事实。令人意外的是,沉到案后,又主动供述了冒用妻子和母亲信用卡的事实。
这几年,沈某使用朋友以及妻子和母亲的身份资料向多家银行申办信用卡后,进行消费套现,经银行多次催收后仍不归还,先后共透支消费本金12.82万元。
法院认为,沈某的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因此,一审判他有期徒刑五年,与前罪刑期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九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