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银行信用卡申请条件: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稳定收入来源及支付能力,且信誉良好的中国公民、港澳台同胞(港澳台同胞需在中国境内有居留权,持有护照和中国公安部门签发的有效居留证件并在重庆银行所在地有固定职业),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重庆银行要求的其他文件向重庆银行申领个人卡。
个人在申领主卡的同时,亦可为其他自然人申领附属卡,主卡持卡人有权要求注销或止付其附属卡。主卡持卡人及附属卡持卡人均应对主卡和附属卡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遵守本章程。
市级预算单位与重庆银行签订公务卡服务协议后,可凭申领人有效身份证件、单位确认书及重庆银行要求的其他文件,为其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稳定收入来源及支付能力的在职员工申办公务卡。
单位或个人申领信用卡时,应按重庆银行的规定,正确、完整、真实地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申领人在有关申请文件上签名后,即表示确定并履行、遵守本章程及重庆银行信用卡相关领用合约的各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