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信用卡消费1.8万余元,有69元未还清,10天之后,竟然产生了317元利息。了解后才知道,银行采取的是全额计息的方式。为此消费者和银行对簿公堂。像这样因信用卡消费引发的纠纷不断增多。对此,卡宝宝带您了解这些纠纷背后的真相。
焦点所在:信用卡协议约定不明是纠纷争议的
据统计,近三年来,北京二中院共审理信用卡透支上诉案件56件,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发卡银行起诉持卡人,以持卡人经催收仍欠款不予偿还为由,请求判令持卡人偿还信用卡透支欠款本金、利息、费用、滞纳金或违约金等;是持卡人起诉发卡银行,以发卡银行计收的息费标准过高、未予注销不良征信记录、未执行口头还款协议等为由,请求判令发卡银行返还多收部分款项或注销不良征信记录等。
其中,发卡银行起诉的案件为52件,占全部案件的93%,诉讼比率及一审胜诉率较高。而持卡人提出上诉的案件54件,占全部案件的96%,上诉率高,二审胜诉率低。涉案金额一般为5万元左右,但也有案件争议款项不足1000元。
主因在于:银行提示不足导致纠纷多
法官表示,此类纠纷的产生有的是因为发卡银行提示、说明不足,此外,还有的是因为持卡人法律意识淡薄。法官表示,有的持卡人擅自将信用卡出租、出借给他人使用,认为他人用卡后所欠款项与自己无关。有的持卡人在预留的联系电话和邮件地址变更后未及时告知银行。有的持卡人在认为银行服务不周后维权不当,拒绝还款,导致透支利息和违约金不断增加。有的持卡人长期拖欠信用卡透支款和利息,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
法院建议:协议应明确透支利息计算基数
为防范和妥善处理信用卡透支纠纷,二中院法官建议,银行提供的信用卡协议应明确约定透支利息的计算基数。计息条款中应准确表述“全额计息”或“差额计息”规则;提供的信用卡协议应设置收费变更条款;应向持卡人准确充分地提示和说明免息条件、计息基数和违约金标准等条款内容。
卡宝宝提醒:持卡人要及时关注发卡银行的对账信息和还款提示信息,理性消费,及时还款,积极应诉,合理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