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33岁的肖春林是重庆市奉节县草堂镇竹坪村农民,仅有初中文化,因骗取多人身份证向银行申办信用卡,恶意透支188258.88元至今无力偿还,近日被奉节县人民法院以犯信用卡诈骗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其尚未退赔的违法所得188258.88元予以退赔。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2月至5月期间,被告人肖春林采用隐瞒事实真相的形式,骗取王某等五人的身份证,用以向县农行申办信用卡。在上述五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违背其意愿,冒领王某等五人的农行信用卡并使用,共计拖欠信用卡金额109313.49元,经县农行多次催收,至今肖春林无力偿还。肖春林还以本人及前妻、岳母的身份证向县农行申办信用卡三张,并恶意透支78945.39元,经县农行多次催收,至今肖春林无力偿还。
法院认为,被告人肖春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共计人民币188258.88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的规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当受到刑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