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一家歌厅老板用他人的身份办了28张信用卡,恶意透支出70多万元。6月18日,康平警方透露,彭某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已被康平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5月初,康平警方接到群众举报,康平县康平镇人彭某某为筹集毒资,骗取他人身份证件后,伪造他人工作证明和身份证明办理信用卡,金额较大。
平时,彭某某对外宣称自己可以帮助他人办理小额贷款。经侦大队特派一名民警以办贷款为由与彭某某取得联系,彭某某一再声称自己在银行有熟人,只需要提供一下个人的身份证件,就可以帮忙办理小额贷款。在彭某某的办公桌上,细心的民警看到放着许多收入证明等伪造文件。
5月29日下午,民警掌握了彭某某的详细犯罪证据后,将其抓获。经搜查,警方在彭某某办公室搜出多张涉案信用卡及相关证明文件等物证。经审,彭某某交代自2009年起,在他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假借他人身份,伪造他人的工作证明和收入证明等材料,从康平某银行违法办理出28张信用卡,并恶意透支70多万元。彭某某透支出钱款后,全部用于经营歌厅和饭店、购买毒品、购买高级轿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