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过度消费,超过还款日也没还上去,这个时候银行通常就会采取催收措施了。
另外,随着信用卡的日益普及,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犯罪频频发生。持卡人恶意透支后往往采取各种方式逃避银行催收,如拒接银行电话、更换手机号码、家庭住址或者拒收催收信函。
催收,既包括书面催收,也包括口头催收,但仅限于对持卡人本人催收,对保证人或者持卡人家属催收的,不属于“催收”。不过,只要持卡人透支后发卡银行实施过催收行为,持卡人按照信用卡的通常使用情形认识到发卡银行实施过催收行为仍不归还,即使持卡人没有直接或者间接收到发卡银行的催收,也应认定为“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 上述这些催收方式既可单独行使,也可配合行使。需要指出的是,发卡银行应当首先按照约定方式实施催收,当持卡人逃避催收,或按约定无法催收时,才能使用其他合法方式实施催收。
在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中,银行催收方式多样,一般采用短信、电话催收、向户籍地或者持卡人预留的其他地址发催收信函以及上门催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