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许多人在网上高价收购信用卡,并承诺不会用于非法活动。其实不然,据了解,银行卡被高价收购的背后可能隐藏着一个陷阱。
虽然不少卡主对此持怀疑态度,但个别人为了蝇头小利还是不惜冒险。
在网上输入收购银行卡搜索,网页上跳出两百余万条相关信息。这些信息有的是银行卡收购者的广告,有的是受害银行卡主人的留言,有的是媒体的相关报道,令人眼花缭乱。
长期收购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银行卡,收购价格40元到400元不等可以看到,在收购银行卡信息的网页上,收购者除了明确标明收购银行卡种类和价格外,为了打消卡主的顾虑,还特意声明了收购银行卡的用途,我们收购这个卡是用来申请广告联盟,只是用来收钱而用,因为广告联盟一个人只能申请一次,而我们需要申请很多个账户。所以请放心,我们不是用来从事什么非法活动。
据有关法律人士介绍,《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个人申领银行卡,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公安部门规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发卡银行审查合格后,为其开立记名账户,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而卡主通过银行办理银行卡,双方形成了合同关系,这种合同关系是不具有转移性的,所以卡主在没有取得银行同意的情况下,私自转让银行卡,意味着将自己所应承担的合同权利和义务作了转让变更,既是违约行为也是无效行为。
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相关人员称,在警方查获的犯罪嫌疑人非法拥有他人银行卡的许多案件中,要么用的是高价收购来的银行卡,要么是用假身份证申办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个人以牟利为目的出售银行卡,并且是大批量的,必须承担法律责任,严重的还会构成刑事犯罪。从法律层面看,即便持卡人毫不知情,也逃不开连带责任。持卡人因此应保管好个人信息,不要轻易泄露银行密码等开户资料,以免给自己留下损失隐患。如果银行卡不慎丢失,应尽快销户或挂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