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市民黄先生因工作原因忘记按时还信用卡欠款,结果就因为超期三天而被罚了上百元的“违约金”。
近期,市民李先生用信用卡在ATM机取走了一万元的现金,结果发现自己的账户上莫名其妙的少了上百元的资金。
近日,某市民王先生从信用卡里转借出了二千元的费用到支付宝账户上,结果查询账户余额发现账户少了近百元的资金。
他们,到底是经历了些什么?卡宝宝来分析
信用卡虽然使用方便,但使用成本其实也不低。从2017年1月1日起,由央行颁布的《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的实施,其中对信用卡的计息规则、免息还款期、最低还款额等做出重大调整,取消了滞纳金、超限费,提高了预借现金每日限额,给“卡奴”带来实实在在的利好。
透支产生的利息可打七折
据了解,目前信用卡的透支利率是每天万分之五,新规规定银行最多可以打七折,这将有利于减轻持卡人的利息成本。
新规还对多项内容的执行标准进行放权,交由发卡机构自行确定。其中,持卡人透支消费享受免息还款期和最低还款额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等,由发卡机构自主确定。这意味着,免息还款期或超过目前最长的60天、最低还款额可低于透支额的10%。
逾期“滞纳金”取消,现在可与银行商议,逾期将被处罚约定的“违约金”。
信用卡使用新规
账单到期时还不上最低还款额,将产生滞纳金了。
在信用卡新规中,央行取消了信用卡滞纳金,但这并不等于还不上也不用罚钱,而是改为由银行收取“违约金”。
目前,虽然各家银行都按5%收取,但在最低滞纳金上有不同:人民币账户最低5元或10元,外币账户基本为最低1美元/欧元。
不过,相比统一收取,违约金的便利点在于,“违约金”是由银行和持卡人自行商议决定的。